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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要求严控对企业乱检查行为

1999-04-09 来源:光明日报 江时强 皮曙初 我有话说

新华社武汉4月8日电记者从全国治乱减负工作会上获悉,今年治乱减负工作的重点是严格控制和规范对企业的经济检查行为,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。

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王远枝说,为使严控对企业乱检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,国务院减负办作出具体规定:一是凡属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和省市自治区政府确定的专项检查以外对企业的检查,均一律取消;二是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检查,也要规范管理,并不得以检查为名向企业乱收费和吃拿卡要。同一企业每年接受税务部门常规检查不得超过两次,每年接受审计不得超过一次;三是整顿期间,各级政府可指定减负办对符合规定的检查进行组织协调,经审核批准后通知企业,避免多头检查、重复检查、交叉检查和企业在同一时间内接待多个检查团。凡不符合规定和符合规定但未经减负办审核批准,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的单位,企业有权拒绝,并向主管部门举报。对屡禁不止的单位和行政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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